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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南京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3年10月10日 来源: 浏览:352 次

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23年度南京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6月24日



2023年度南京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工作要点

根据人民银行等八部委印发的《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23)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3年度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工作要点如下。

一、推进科创金融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研究制订科创金融专营组织评价标准,培育发展20家以上科创金融专营组织。依托科技支行多年专营经验,打造科创金融专营组织标准化样板。〔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政府(园区)、江北新区管委会。本要点各项任务除特别标明相关区的以外,均需各区政府(园区)、江北新区管委会推进落实,以下不再一一列出〕

(二)推动在宁资产管理公司、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等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的配置,持续推进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

(三)落实股权投资开办奖励等政策,争取年度私募基金(创投企业)新增备案规模超200亿元。组织开展天使、创投机构等参加路演活动30场次以上。(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

(四)推动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整合担保资源,提升融资担保能力,推动有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充实注册资本金。(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五)建立健全各类科创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与金融机构、科创企业对接机制。推动金融机构提升后台运营保障体系,加快推进特色科创金融中介服务机构集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科技局)

(六)梳理各类科创载体,推动金融机构与科创载体加强对接合作,建立伙伴机制,创新运用公募REITs等金融工具为科创载体拓宽建设运营资金渠道。(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

(七)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承担国家关键技术攻关任务的企业,以及国家级、省级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对接合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八)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聚焦农业科技企业,探索建立对接合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研发服务农业科技企业金融产品,推动农高区、农创中心探索设立农业科技专项基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农业农村局,溧水区政府、浦口区政府)

(九)鼓励金融机构针对科创金融业务配套建立考核激励、服务评价等机制,出台尽职免责政策。开展科创金融专营组织差异化监管政策、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等研究。(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紫金投资集团)

二、推动科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十)组织全市围绕特色产业或行业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支持银行针对专精特新、高新技术等重点企业,推广“知产贷”业务。鼓励企业办理商标和专利组合质押贷款,扩大融资规模和受益面。指导知识产权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为广大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当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超80亿元。推动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知识产权租赁业务试点。(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

(十一)选择2—3个区(园区)开展科创企业专利保险试点。引导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有维权需求的企业积极主动投保,加强知识产权风险保障。支持保险公司结合南京实际,开发推广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险产品,降低企业投保成本,优化保险服务流程。(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十二)开展金融陪伴“宁创家”成长行动。探索法人银行联合授信模式。实施科创票据强基工程,拓宽科创企业融资渠道。探索科创企业可转贷业务试点。推动“宁创融”当年发放规模超50亿元。(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十三)推动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展转贷款业务合作,聚焦科创小微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聚焦南京市主导产业链实施配套专属服务方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十四)建立科创企业首贷培育名单库,鼓励商业银行提升对科创企业首贷户的覆盖面。推动商业银行探索建立“远期共赢”利率定价机制。(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科技局)

(十五)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创新业务产品,开展“省小微贷”和“宁创担”等政策性担保业务,增加业务规模,保持较低平均融资担保费率。(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十六)开展科创企业保险保障需求调研,推动保险公司创新研发保险产品。加强与各类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对接,引导推动保险资金和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参与投资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十七)支持有条件的商业银行联合投资机构、理财子公司等开展投贷联动,加大对科创企业支持力度。围绕南京市特色产业,推动银行、投资机构、产业资本等成立投贷联动基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

三、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运用

(十八)深入实施企业上市“宁航行动”计划,加强对优质科创企业孵化培育和支持,做大科创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力争年度新增科创型上市企业10家以上。支持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参与资本市场创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十九)提升证券交易所南京服务基地运转效能。建立和深交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的合作机制。探索建立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服务资本市场评价激励机制。(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支持金融机构服务下沉,强化科创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债券项目储备。支持各类信用增信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等为科创企业发行债券提供增信服务。(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

(二十一)对接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积极争取参与南京市产业、科创、人才、天使四大系列基金配置。(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紫金投资集团)

(二十二)鼓励创业投资集聚示范区、综合服务基地等载体平台,聚焦国家发展战略、卡脖子领域、前沿领域和关键环节创新和成果转化、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等领域,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良性循环。(市发改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二十三)支持二手份额转让基金(S基金)扩募,推动S基金相关投资落地。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积极申请开展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紫金投资集团、扬子国资集团)

(二十四)支持科创企业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支持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建立科创企业转入新三板的绿色通道。推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积极争取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试点。(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二十五)加强与相关金融要素市场对接联络,推动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申请会员资格。(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

四、加强科创金融改革协同联动

(二十六)动态更新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库,定期收集科创企业跨境投融资需求,面向企业开展跨境投融资知识培训,扩大政策宣传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二十七)鼓励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基金投资软件和信息服务、智能电网、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重点产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

(二十八)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局,加强与其他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城市之间的合作交流,互通科创金融改革试点成功案例及经验,探索开展科创金融区域性合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发改委)

(二十九)推动市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规范对接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江苏省级节点,实施信用信息共享清单管理,压实信用信息共享责任,推进科创金融数据有序共享。(市发改委、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十)开展南京都市圈城市科创金融改革联动活动,推进南京都市圈科技—产业—金融深度融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发改委)

五、推进科技赋能金融

(三十一)支持扬子江数字金融平台创新开发数字供应链金融和数字科创金融服务场景。推进“宁创担”业务在“南京金服”平台上线运行。推动大商所行业信创联合实验室发展。启动金融云服务平台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匹配人工智能训练学习的数字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支持“及时雨”、“进园保”等科创金融服务平台优化场景、提升功能。(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财政局,河西新城管委会,江北新区管委会、雨花台区政府、建邺区政府,紫金投资集团、扬子国资集团)

(三十二)组织相关机构积极申报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创新应用项目。开展第二批南京市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支持金融机构依托5G技术从实体网点向智慧型网点升级。推动金融机构完善数字人民币线上线下受理环境,拓展数字人民币在科创金融领域应用。(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十三)健全科创企业名录库、科技项目信息库和技术专家库,有序向金融机构合规开放。推动“一网通办”平台与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对接,研究政务类涉企数据服务于金融机构的路径和机制。(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政务办、市大数据局)

(三十四)支持和推动各区(园区)开展金融科技招商活动,着重招引优质的金融科技机构。积极与全国性金融机构对接,探索金融科技领域合作模式。(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

(三十五)指导督促金融机构落实《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具体任务,深化金融科技在风险防控、科创企业评级、智能信贷、供应链金融等方面的应用。支持金融机构加强金融信息安全系统建设。支持优质信用评级公司利用金融科技创新科创企业评级方法。(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六、优化科创金融生态

(三十六)鼓励有条件的板块设立科创金融服务驿站。组织金融机构、行业内知名专家开展金融政策宣讲及行业前沿技术分享等活动,多方面、多维度赋能科创企业,提升“南京科技金融路演中心”“金鱼嘴每日路演”等平台的影响力。(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工信局,建邺区政府,紫金投资集团)

(三十七)增设科创金融专项奖励,评选一批科创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示范项目。(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三十八)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对接,积极引进高端科创金融人才,增加科创金融专业人才供给。协同金融机构搭建科创金融人才智库。〔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三十九)推进金融监管新技术研究,提高数据分析能力、信息处理能力,为监管科技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完善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金融行政执法和司法协同处置机制,形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合力。督导反洗钱义务机构加强科创金融领域洗钱风险的防范和管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

(四十)建立健全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报送工作进展及成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6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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